代 收 轉 付 委 託 書
為透過中國阿里巴巴集團(Alibabba Group Holding Limited)之子公司品牌(包括但不限於Taobao、淘寶網、Tmall、天貓商城、1688、阿里巴巴、Alipay、支付寶)支付本人與中國大陸人士/中國大陸廠商之採購貨物人民幣款項,本人委託www.paybei.com.tw(付唄)之臺灣代表公司代為進行代收轉付。
本人清楚代表公司僅受託進行購物商品款項之收付,若本人興供貨方有任何交易糾紛,代表公司僅有責任提供該筆交易憑據外,代表公司無須承擔任何責任義務。
委託人:__________________
(正楷簽名)
中華民國___年____月____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