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、入倉規範及注意事項
1. 集貨商品入倉後(依登記重量日期起算),請於 14 天內成立運送訂單,超過將會收取倉儲費用。
*倉儲費用:自第 15 日起(含例假日), 「每個」大陸地區運單號碼每天加收 5 RMB,最多累加至第 90 天。
2. 商品入倉保管時間最長為 30 天,如超過 30 天未發貨而導致商品找不到,後續相關後果您需自行承擔,付唄將不負任何責任。
3. 如已逾期 90 天未取者,將視為放棄該商品之所有權,付唄有權自行處理該商品,會員事後不得再請求任何損害賠償事宜。
4. 付唄集運的部分,包裹不提供任何拆包服務。如有普特貨混在一起,請發送至深圳倉。
5. 若您與賣家購買多項商品或大型商品時,許多賣家會分多箱寄出且大多不會主動告知,建議與賣家確認包裹數量,並取得每件包裹的大陸運單號碼,避免將商品遺留在倉庫,付唄網將無法得知運單編號,運費及時間損失需由您(消費者)自行承擔後續一切問題。
· 集運倉實際收貨到登記重量需 1~2 個工作天。
6. 若您於購物網站上顯示包裹已簽收,超過 2 天卻沒有更新重量,請您先跟賣家調閱簽收單後再與線上客服聯繫,以釐清狀況並加速為您處理。
7. 顯示簽收但未入庫可能的原因如下:
· 快遞電子面單,運單號碼破損或是模糊無法正確辨識收件人,使得此包裹資訊無法即時上傳。
· 大陸賣家給錯運單號碼(實際收到的與您登記的不同)。
· 快遞公司送錯地址(如同一地區的其他倉庫)。
· 大陸快递人員於包裹配達之前便先行上傳資訊(尚未配送或隔日發送)。
B、多件包裹合併出貨注意事項及規定
1. 若需要將多筆商品,一起寄回台灣,請於前台集運列表【已到集運站】自行勾選狀態為【等待通知出貨】即已收貨(有重量)的商品進行通知出貨,勾選過程將試算合併通知出貨重量供您參考。一旦通知出貨成功後(自行或由客服協助),將無法再次進行修改。尚未勾選通知出貨之商品必須與下一批您要出貨的商品一同出貨。
2. 多件包裹合併通知出貨成功後會有一個 GP 出貨單號,代表這些貨物將在同一個工作天安排出貨且合併計算費用;但實際打包成幾袋(多少個國際運單號),會依您出貨的包裹數量多寡而定,集運倉將會視情況主動為您分包,如有分包情況(在系統上看到二個以上的國際單號) 您將有可能分批收到貨物,請理解。
3. 已通知出貨扣款之商品,資料將直接拋送給廠商端打包處理,不得修改計費方式或取消退回重新發貨。
4. 每次多件包裹合併出貨件數上限為 20 件,超過的部分商品請進行第二次通知出貨操作,成立第二筆 GP單號。(不同倉庫不得合併一起出貨)
· 單件獨立包裹,空運三邊限制長300CM、寬85CM、高75CM,重量不得超過 70公斤,海快三邊限制長300CM、寬175CM、高175CM,重量不得超過 70公斤,如您的包裹超過限制,該包裹會產生移倉費並單獨報關(額外費用約 1500~6000 台幣以上不等,無法事先得知),且該包裹將走正式報關,如被課稅將實報實銷,如您仍要寄回台灣請洽客服諮詢;(我們會盡量避免超過尺寸並協助分包出貨)
5. 付唄集運倉,每日出貨作業時間
【週日休息(不發貨)】深圳倉統一於週一至週六下午 14:00 進行(核款及更新狀態),超過時間核到款項則隔一個工作日出貨。
6. 因航班延誤或關務清關延誤導致貨物延時收到(屬不可抗力因素導致),不受理任何理賠請求。
7. 商品運送過程中如有發生損壞、破損的狀況,貨運公司無法負責理賠,請您留意盡量不要購買精密、易碎之物品,若欲購買,務必請賣家加強包裝後再寄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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